文档介绍::..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机动部报告,,避免失效。,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引火灾。仓库、罐区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按照公司《检维修规定》进行施工。、罐区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操作室)内应备有相适应的应急照明设备(如防爆电筒、安全应急灯等)。,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必须按品名、,,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物品出库时,、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门窗一律向外开,必要时应安装通风设备,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管理。(1)放射性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6)生产现场临时存放点的存放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应使用相适应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5 —般物品(材料),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不准超载。,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须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时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牢固梯子,禁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