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9
文档名称:

现场检查笔录.doc

格式:doc   大小:167KB   页数:3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现场检查笔录.doc

上传人:yzhlyb 2019/8/19 文件大小:16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现场检查笔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现场检查笔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页,共页检查事由:被检查单位(人):检查地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我们是博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第联我们在你单位陪同下进行现场检查。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你也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是□,否□;签字:现场检查记录:1、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2、被检查人:职务:年月日见证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执法人员:年月日注:存档(1)。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由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签字的理由。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字。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博)食药监登保〔〕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见(博)食药监登保〔〕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在此期间,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保存地点:保存条件:第联保存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七日)附件:(博)食药监登保〔〕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公章)年月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博)食药监登保处〔〕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年月日(博)食药监登保〔〕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中《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载明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后予以返还; ()送交检验、检测、检疫、鉴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 ()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附件:(博)食药监登保处〔〕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清单》 (公章)年月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博)食药监查扣〔〕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根据《》第条第款第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人)涉嫌(存在)问题,现决定对你单位(人)的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在查封(扣押)期间,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场所地点:第联查封(扣押)物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本决定书附(博)食药监查扣〔〕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博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博罗县人民法院起诉。(公章)年月日11*45厘米博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封条(印章)年月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询问调查笔录第页,共页案由:调查地点:被调查人:职务:民族: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