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线电缆采购合同电线、电缆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电线、电缆采购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电线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电线、电缆采购工程地点:、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货送齐。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位置。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合格,各种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图纸、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见附件1:电线、电缆技术参数(遵循技术标准,但不仅限于本参数表标准内容的要求)。合同价款与支付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固定综合单价,数量按实结算。付款方式:电线付款:无预付款,自全部电线送齐后经甲方、监理、施工方验收合格办理完毕出、入库手续后付至95%,余5%两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电缆: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全部电缆送齐后经甲方、监理、施工方验收合格办理完毕出、入库手续后付至95%%,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部付清。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结算形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支票、电汇及其它方式。、本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按照协议清单将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成品设备材料送到双方约定地点地面并移交于甲方的价格,其中包括:制作、包装、安装、运输(含保险费)、管理、利润、税金、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二次搬运费,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按要求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培训、调试以及成品保护等费用。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2、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单价在本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数量分批次由甲方下单生产,最终按实际供货结算。3、当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提出设备材料数量增减时,合同价款可调整。调整的依据为: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单价×增减的数量。4、甲方对设备/材料进行变更,需在到货期10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设备/材料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设备/材料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设备/材料的单价,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5、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设备/材料价款的报告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确定合同价款变更。6、因市场因素及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设备/材料变更,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标准,且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因此导致价款增加的,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7、付款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资料移交证明。产品资料包括备件、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技术图纸(四套)、专用工具、保修凭证。交接验收合格证明。应注明设备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并应由安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总监和甲方代表的签名。物业公司出具的保修期质量、服务合格证明,应有物业公司经理的签字。此条仅限于保修期满后支付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增减供货、供货期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