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给水排水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CBJ125-89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89 )建标字第 63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2 )建设字 20 号文和和国家计委计综[1984 〕305 号文通知的要求,
由上海市建设委员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制的《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经有关部
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 CBJ125-89 ,自 1989 年 10 月 1 日起起施行。
本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委员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负责,出版发
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建设部
1989 年 2 月 16 日
编制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2 )建设字第 20 号文和和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 号文的要
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制而成的。
在编制制过程中,曾以多种方式多次在全国有关专业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各方面
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几次补充、修改和和删节工作。最后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收录的术语基本上为七本国家标准给排水专业设计规范中出现的给水排水专业
常用术语。这七本国家标准为: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工业用水软化化除盐设计规范,工业循环
水冷却设计规范,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电镀排水设计规范和和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本标准共分总则,通用术语、室外给水术语、工业用水软化化除盐术语、工业循环水冷却
术语、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术语、室外排水术语,电镀排水术语和和建筑给水排水术语等九章。
本标准力力求使术语科学地反映它的本质特征,并能为大众普遍接受。术语的定义尽量采用现
代的概念,以说明术语在给水排水范畴内的主要意义。与术语对应的英文术语属推荐使用。
在给水排水领域中,编制制这类国家标准尚属首次,缺乏经验,难免有不足足之处,本标准
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随时将有关的问题和和意见寄给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上海市国康路路 3
号),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设委员员会
1988 年 11 月
中国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信息网
给水排水
第一章总则
第 条为了合理地统一我国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的基本术语,以利于在这一领域
中科学技术的合作、交流和和发展,特制制订本标准。
第 条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及其有关领域。
第二章通用术语
第 条给水排水工程的通用术语及其含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工程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原水的取集和和处理以及成品品水输配的工程。
2. 排水工程 sewerage ,wasterwater engineering
收集、输送、处理和和处置废水的工程。
3. 给水系统 water supply system
给水的取水、输水、水质处理和和配水等设施以一定的方式组合成的总体。
4. 排水系统 sewerage system
排水的收集、输送、水质的处理和和排放等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
5. 给水水源 water source
给水工程所取用的原水水体。
6. 原水 raw water
由水源地取来的原料水。
7. 地表水 surface water
存在于地壳表面,暴露于大气的水。
8. 地下水 ground water
存在于地壳岩石裂缝或土壤空隙中的水。
9. 苦咸咸水(碱性水)brackish water,alkaline water
碱度大于硬度的水,并含大量中性盐,ph 值大于7。
10. 淡水 fresh water
含盐量小于 500mg /L 的水。
11. 冷却水 cooling water
用以降低被冷却对象温度的水。
12. 废水 wastewater
居民活动动过程中排出的水及径流雨水的总称。它包包括污水、工业废水和和初雨径
流入排水管渠的其它水。
13. 污水 sewage,wastewater
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和生产的排出水。
14. 用水量 water consumption
用水对象实际使用的水量。
15. 供水量 output
向用水对象提供的水量。
16. 污水量 wastewater flow,sewage flow
排水对象排入污水系统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