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免费...
2010年我局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区政府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拓展民政公共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把统筹城乡作为关键举措,按照改善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高度负责地承担起民政工作的使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我市提前八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做出民政部门的新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010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省4项、市4项民生工程,并配合实施1项省民生工程,各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1、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10年以来,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全面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0年4月1日起,由134元/。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截止5月底,享受低保对象人数为846人,1-。
2、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2010年4月1日起,集中供养人均290元/月,分散供养267元/月。截止5月底,全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72人,其中11人为长龙村五保人员。1-。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10年,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做好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持有《铜陵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并对符合《铜陵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的救助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取消13个救助病种的限制,按个人基本医疗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比例分别实施分档救助。 1-5月份,我区共救助城乡特困群众20人,其中城市19人、农村1人,。
4、实施敬老工程
完善居家养老制度,扩大辖区独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2010年,对居家养老对象按无偿、低偿、有偿三种服务对象进行摸底,7月1日起,正式开展低偿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无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天一小时,每小时10元,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两天一小时,每小时5元。截止5月底,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共38人,皆为无偿服务对象,1-。
5、完善城乡特困群众“阳光”救助制度
根据《铜陵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方案》,对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基本生活应急、司法、重大节日补助等专项救助,使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1-5月份,共救助对象28户,。截止月21日,我区认定低收入家庭1244户。
6、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西湖镇敬老院规划新建108张床位,开始筹建,3月份主体两栋三层楼房土建工程建到第三层,4月8日封顶,主体完工,现正在实施房屋内外粉刷。
7、加强城市托老机构建设
2010年增加城市托老机构床位130张,东湖养老院和光明康复养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