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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课件之附带民事诉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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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课件之附带民事诉讼.ppt

上传人:drp539604 2015/12/1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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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九讲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而进行的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一)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程序附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二)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三)附带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依据复杂。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刑事诉讼成立是指案件进入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中(刑诉法第77条)(立案一审宣判前) 2、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1)被害人; (2)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但是不能调解) 3、有明确的被告人及具体的要求和事实依据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6)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4、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赔偿范围: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5、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不予赔偿的范围: (1)精神损失不赔偿(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诉,也不受理); (2)今后可能得到的或通过努力才能争得的物质利益; (3)引起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 (4)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例题甲因遭受***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此赔偿要求具有法律依据?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1)提起的期间——立案到一审宣判之前,二审可增加诉讼请求。(《高法解释》第89条) (注意:在二审中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对方反诉,应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调解不成的,应当另行起诉。但是仅要求增加赔偿数额,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2)提起的方式——检察院(书面);公民(口头或者书面)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单位(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