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安乐河镇网络舆情管理及处置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规范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提升网络舆情处置水平,通过舆情处置促进作风改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清朗的网络空间,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是指在网络上发布的对我镇工作和社会现象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三条坚持把网络舆情处置作为解决民生诉求和群众需求的重要渠道,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的要求,多渠道、多方位做好舆情收集,及时、规范、合理地做好舆情处置。第二章网络舆情管理及处置的组织机构第四条镇党委政府是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网络舆情处置的具体工作。第三章网络舆情信息发布的管理第五条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要做到真实客观、文明理性。第六条鼓励网民发布涉及本区域的具有建设性的网络建议与意见。第七条回复网络舆情信息要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准确。第八条加快推进网络实名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第四章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流程第九条网络舆情的收集:(一)安排专人对网络上涉及我镇的舆情进行多渠道收集。(二)各村、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主体责任要求,主动做好舆情收集工作。(三)网络单位要自主做好本单位网络平台的舆情收集工作。第十条网络舆情的研判:(一)对收集到的舆情进行核实,明确真实性。(二)初步分析并判定舆情的性质、重要性及责任单位。第十一条网络舆情的分类:一类为答复类舆情,另一类为非答复类舆情。第十二条非答复类舆情的处理:针对非答复类舆情,要主动加强引导,疏导情绪,宣传部门积极给予支持帮助。第十三条答复类舆情的处理:(一)舆情的送达:通过网络、简报、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到相关村、单位,重要舆情同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二)舆情的答复:,要在网上及时作出受理应答,并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正式答复,难以回复或复杂舆情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