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9年洛浦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新财农[2019]1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快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依据洛浦县脱贫攻坚规划,特制定洛浦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系列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二)基本原则一是渠道不变。攻坚期内,对政策明确的中央和自治区、县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有特定用途不宜统筹的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二是精准使用。结合我县实际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提高效益。围绕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制订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和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使用时要以全县脱贫攻坚规划为统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涉农资金。(三)建立负面清单。使用的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和基层干部的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防止“上进下退”,不能将统筹资金用在非扶贫工作上,防止将统筹资金用来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防止将用于贫困户生活方面的资金(如农村低保、五保资金)用于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防止降低贫困户(人)的补助(供养)标准,侵占群众利益。此外,使用整合资金必须遵循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对于有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不得安排使用。(四)统筹目标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瞄准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大力整合资金,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立足“两不愁”“三保障”,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精准脱贫奔小康。整合资金统筹范围(一)整合资金的范围统筹使用的涉农资金范围是中央及自治区各级政府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涉农资金范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