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pdf

格式:pdf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pdf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1/10/2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ttp://hi./lawedge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颁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09-09-25

【实施时间】2010-0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
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
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
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
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相
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其中,农民自建住宅仅适用本条例关于民用建筑
节能的鼓励和扶持性规定。

第四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建筑节能
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
理工作。

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各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民用建筑节
能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页码:1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ttp://hi./lawedge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用建筑节能应当坚持节约资源、安全环保、经济合理、技术可行、
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民用
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
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
用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广、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
应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农民自建住宅节
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奖励等。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
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建立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制度。凡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新设备,节能效果优于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的,可以申报市级民用
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享受财
政补贴等优惠政策。

评定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收取任
何费用。

第九条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民用建筑节能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当前页码:2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ttp://hi./lawedge

企业研究开发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依法享受
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企业购置用于民用建筑节能专用设备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