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93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设计采用技术措施,合理降
低与控制旅游旅馆的能耗,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旅游旅馆的节能设计。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体形系数:建筑物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之比。
遮阳系数:际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 3mm 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
之比值。
窗墙比:窗墙面积与外墙总面积(含窗洞面积)之比值。
能效比:制冷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制冷量(kW)与相应输入功率(kW)的比值。
供冷的水输送系数:供冷的水循环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kW)与所选配循环水泵电
机的额定功率(kW)之比值。
供暖的水输送系数:供暖的水循环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kW)与所选配循环水泵电
机的额定功率(kW)之比值。
第三章基本规定
旅游旅馆的分级标准, 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一、二、三级旅游旅馆应根据其等级、当地气象条件、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建筑
规模与布局等, 经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 择优选用相应的空调或采暖方式与设施。
四级旅游旅馆一般可不设空调, 但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等于大于 26℃的地区,
可设置夏季降温空调设施。冬季累年日平均温度程度通过低于或等于+5℃的总天数大于和等
于 60d 的地区,可设置冬季采暖设施。
设空调的旅游旅馆, 当冬季需要进行采暖时, 采用空调设备供热, 还是另设
独立的采暖系统, 应根据旅馆等级与采暖期天数的多少, 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择优确定,
但不得不采用直接电加热的空调设备或系统。
旅游旅馆冬夏季室内气候的设计计算参数, 应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采用。
第四章建筑围护结构
一般规定
旅游旅馆的主要房间,宜设于向阳的和冬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一侧,朝向宜避
免夏季太阳照射强烈方面。
旅游旅馆宜减少建筑物的外表面积。主体建筑宜避免过多的凹凸和错落。严寒地
区与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体形系数,宜控制在以下。 四级旅游旅馆空调房间的
空调设施,可不设新风供给系统,可采取设置开启的外窗等自然通风措施。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的设置,应避开冬季的最大频率风向。不可避免时,要采取
可靠的防风措施。
严寒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的要求;寒冷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要求并兼顾夏季隔热
要求;夏热冬冷地区应兼顾冬季保温和夏季遮阳隔热要求;夏热冬暖地区应满足夏季遮阳隔
热要求。
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
外窗的面积不宜过大, 主体建筑标准层的窗墙面积比,不宜大于 。
外窗玻璃的遮阳系数,严寒地区应大于 ;非严寒地区应小于 ,或采取
外遮阳措施。
外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