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
任
清
单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一、部门职责 (1)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4)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15)
(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检查 (15)
(二)企业公示信息监管 (19)
(三)直销监督管理 (20)
(四)流通领域商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除外)质量监管(22)
(五)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 (24)
四、公共服务事项 (28)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开展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制定本级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负责局本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相关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2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章案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开展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统计、分析工作。
3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措施。
指导监督商品交易市场、网络经营者信用分类管理,开展诚信市场建设工作。
4
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除外)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除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
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5
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组织开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行为的工作。
6
承担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维护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等经济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等经济违法行为。受上级工商部门委托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进行***。
7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指导经纪人自律组织的工作
培育发展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8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指导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行政指导、调解工作。
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指导拍卖备案工作,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9
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广告业发展。
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实施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10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级著名商标
的申报和加强注册商标的保护工作。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负责辖区内商标使用、印制行为的监管及其违法行为的查处。
组织开展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使用的监管及其违法行为的查处。
协调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及其违法行为的查处。
11
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管理。
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
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