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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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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yzhlyb 2019/8/24 文件大小: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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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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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含临时工、母子公司员工),对每个人均具有约束力,必须共同遵守。第一章:请假管理第三条请假指员工因有事、生病、受伤等原因不能上班而申请获取假期。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负责登记、审查、批准等日常工作和档案管理。第四条请假会影响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因此,员工请假必须亲自办理手续,不准口头或电话请假,不准由他人或部门代劳,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工伤、交通事故等)可采用口头或电话形式预先请假,并由部门出据证明材料,假后补办手续。第五条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条,采用统一请假文本格式,明确请假类别、原因、事由、期限、姓名和请假日期等情况。请假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有效,若未获批准请假人必须上班,如果请假未获批准或没有请假而未上班则视为无故旷工。第六条除工伤假、产假外原则上请假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请假期超过5天必须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行政公文等),特殊情况(如急病、生育、意外等)可假后补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请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办理请假手续,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也不允许采取分段请假等方式回避请假程序和期限,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第八条请假可分特殊假和一般假两种类别,其中特殊假有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助产假、探亲假六种假名;一般假有病假、事假二种假名。第九条根据请假类别和名称,请假的期限、条件、批准权限、办理流程等各不相同。第十条请假程序:申请(填写假条)核实确认批准销假安排工作。第十一条请假审批:请假由个人申请,采用逐级审批制,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根据请假类别和期限,其审批权限各有区别,具体如下:(一)除工伤假外,5天以下的假期由所在部门审核批准;5天—15天以内由所在部门核实报一级职能部门(如分厂)批准;超过15天由所在部门核实,经一级职能部门审查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批准。(二)工伤假统一由所在部门出据,一级职能部门验证,经安保部认定后,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应签字确认。(三)原则上假期满后不再续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四)超过规定期限请假须由总经理亲自批准,其工作安排视公司情况而定,社保由个人全部承担,并停发一切福利待遇。第十二条各制造厂综合办负责归口辖区内的请假管理,参照该请假程序执行,每月5日前须将请假情况以表格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三条病假:指员工生病或非因公受伤须治疗或疗养请假。请假期限视病情和医生诊断而定,原则上最多不超过90天,如病情较重、身体极度虚弱等可沿长至1年,特殊情况(需要放化疗或采取其它免疫措施、身体难以康复)需要长期治疗可再续假1年。个人因病不能前来办理,可允许其家属凭医院证明到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填写代请假条,待本人好转后补办正式手续。遇此情况所在部门须加以认真核实。请假超过5天以上则必须凭正式的医院证明方可准假,否则不予请病假。假期满后视其身体情况决定工作安排,如无工作岗位或本人不能胜任所安排的岗位,可排队待岗或按国家规定申请病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第十四条事假:指员工非因公事须亲自处理而请假。假期原则上最多不超过60天,假期满后视情况决定工作安排,如无工作岗位或本人不能胜任所安排的岗位,可排队待岗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第十五条工伤假:员工因公受伤、中毒、患职业病或经市工伤认定部门确认视同工伤需治疗和休养而请假。请假时须凭部门《事故报告书》、安保部出据的《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请假条请假,如果未出据《工伤认定书》或内容填写不具体、不完整,则不予受理。本人因伤不能亲自请假的由部门及时提供情况说明报告,待本人恢复后补请假条。请假期限视伤情和医生诊断而定,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80天,特殊情况可凭医院诊断和治疗资料延长假期,但不得超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限。如受伤当时不能确定请假天数的于补假时将住院和疗养期合并计算。假期满后须进行工伤事故处理,待事故了结或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方能安排工作,如本人不愿继续从事工作,可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为确保工伤保险能及时理赔,发生工伤事故后,部门必须于8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和安保部提供书面事故材料(重大事故须立即电话通报,并在2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材料)。第十六条婚假:指本人合法结婚请假。请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如特殊情况(夫妻双方不再同一地,路途较远等)需要增加天数,可事先向所在部门申请调休或换休,但最多不超过3天。第十七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亲自前往办理或吊唁而请假,假期为3天。直系亲属是指四代以内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含继父母、有供养关系的养父母)、配偶父母(含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