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8万平方米复合板及彩钢瓦项目建设单位:金乡县飞翔复合板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年7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按国标填写。——指项目总投资总额。——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8万平方米复合板及彩钢瓦项目建设单位金乡县飞翔复合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伟联系人陈伟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县城南店子街南段路东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72200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县城南店子街南段路东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311金属结构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5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10月份主要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及由来彩钢夹芯复合板是当前建筑材料中常见的一种产品,不仅能够很好的阻燃隔音而且环保高效。彩钢夹芯复合板由上下两层金属面板和中层高分子隔热内芯压制而成。具有安装简便,质量轻环保高效的特点。而且填充系统使用的闭泡分子结构,可以杜绝水汽的凝结。彩钢夹芯复合板使用的板芯主要有酚醛泡沫、聚苯、挤塑聚苯乙烯、硬质聚氨酯、三聚酯和岩棉等。彩钢夹芯复合板广泛用于大型工业厂房,仓库,体育馆,超市,医院,冷库,活动房,建筑物加层,洁净车间以及需保温隔热防火的场所。夹芯复合板外形美观,色泽艳丽,整体效果好,它集承重,保温,防火,防水于一体,且无需二次装修,安装快捷方便,施工周期短,综合效益好,是一种用途广泛,极具潜力的高效环保建材。据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作为启动内需的重要途径,目前中央政府正在积极的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增加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使得彩钢夹芯复合板、彩钢瓦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基于上述原因,金乡县飞翔复合板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详见附件1)拟出资50万元在金乡县金乡街道新上年产8万平方米复合板及彩钢瓦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金乡县飞翔复合板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立即开展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项目概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经核查,该建设项目用地属于金乡县金乡街道建设用地,租用现有生产厂房和办公场所,无需新征土地,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批或禁批范围。(详见附件2: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申报审查表)3、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该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