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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yzhluyin9 2019/8/25 文件大小: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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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锅炉措施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措施为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发生,提高锅炉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435-200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措施。1、加强制粉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漏风、漏粉等缺陷,在燃用挥发分含量高的易自燃煤种时,应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各表计、温度测点应定期校验,确保指示正确。吸潮管、防爆门、锁气器、木屑分离器及消防灭火等设施状态完好。2、在制粉系统启动前,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并仔细检查设备内外是否有积粉自燃现象,若发现有积粉自燃时,应予清除后方可启动。停运制粉系统时,必须将磨煤机筒体内的存粉抽净,且保持磨煤机出口风粉气流温度不超过规程规定值,以防止系统积存煤粉而发生自燃爆炸。3、保持制粉系统稳定运行,按规程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在规定范围内,防止发生制粉系统和粉仓煤粉温度过高引起自燃、爆炸事故。制粉系统运行中,严禁明火作业。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发生煤尘爆炸。4、严格执行粉仓定期降粉制度,两粉仓不可同时进行,防止粉仓死角积粉自燃。5、每年的10月15日联系有关检修单位到场,试验煤粉仓、制粉系统的CO2和蒸汽消防,试验时灭火剂不进入粉仓。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备用。6、停炉超过3天以上,将粉仓煤粉烧尽,给粉机走空后关闭下粉挡板。联系锅炉检修清理粉仓积粉。7、停炉后粉仓未烧空时,关闭所有制粉系统挡板和粉仓吸潮门,加强粉仓温度的监视,每小时记录一次粉仓温度。8、运行或停炉后,发现粉仓温度有异常变化时,立即联系相关检修单位到场,核对温度测点指示是否正常,确认温度指示无误后,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粉仓温度,若温度异常升高有自燃和爆炸的危险时,可使用CO2或蒸汽进行灭火降温。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的措施为防止锅炉发生尾部烟道再燃烧事故,提高锅炉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435—2004)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措施。一、锅炉启动过程中:1、炉前燃油系统投运前,严密关闭各油枪油门、吹扫门。在油系统投运后,检查各处正常、无漏油。调整燃油压力、燃油温度在规程规定范围内。2、按规定进行炉膛通风吹扫,并保证整个启动过程中使用风量不小于满负荷风量的25%。3、规范点火操作。点火时不得同时点两支以上油枪,经常检查油枪着火情况,调整油量、风量保持雾化良好,不冒黑烟。一旦发现油枪存在漏油、雾化不良应立即停用予以更换,并联系检修尽快处理。4、投入给粉机后,应注意燃烧情况,合理调整风、粉量,保证燃烧充分,禁止采用小油量、大粉量的恶劣燃烧方式。5、发现灭火时,应迅速切除给粉机及燃油,经充分通风后,重新点火。二、正常运行中:1、监盘人员加强燃烧调整,合理调整风量,保持氧量在规定范围内,严禁缺氧燃烧。防止未完全燃烧的可燃物质存积在尾部受热面或烟道上。2、认真监视制粉系统各参数的变化情况,精心调整制粉系统运行工况。防止煤粉过粗。粗粉分离器有问题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细粉分离器堵塞时,立即停止制粉系统处理,防止大量煤粉从三次风口进入炉膛上部,燃烧不完全,积存到尾部烟道内。3、严密监视烟气温度、热风温度、烟道负压的变化情况。发现烟气温度、热风温度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