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首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通知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鄂尔多斯市文明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妇联鄂文明办字[2011]61号关于积极组织参加全区首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活动的通知各旗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康巴什新区党群工作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全区首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活动的通知》(内文明办字[201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推动我市优秀少儿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参加全区首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党字[2011]20号)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进中小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和谐的育人环境,充分展示我市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和中小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二、活动主题本次活动以“我与祖国”为主题。各项活动内容应紧紧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中小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三、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主办。为保证本次活动有序进行,成立全区首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鄂尔多斯市分赛区比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王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副主任:苏雅拉图市文明办副主任郑军市教育局副局长苏智雄团市委副书记周喜燕市妇联副主席成员:张文强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长敖春颖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科长边光秀团市委学少部长杨映雪市妇联儿童部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首届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联系人:张文强、吴福林,电话:8341648、**********、**********,电子邮箱:wufulin356@。四、活动安排(一)启动阶段(9月——10月上旬)1、各旗区制定活动方案,报送至全区首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鄂尔多斯分赛区比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2、各项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并及时向鄂尔多斯分赛区比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全面实施阶段(10月中旬——11月)1、各学校全面开展各项校园文化艺术大赛活动。2、主办单位组织全区首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大赛鄂尔多斯分赛区比赛活动。(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表彰奖励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2、择优报送自治区参加自治区决赛。五、大赛项目和要求(一)文化建设1、校园文化品牌展评。旨在更好地总结近年来各地校园文化建设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展示校园文化活动的亮点及特色。品牌项目要求内容上具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体现一定的连续性和创新性。各校只能推荐1个项目直接报送到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电话:0471—6292907,邮箱:nmgxywhysds@),自治区组委会将分高中、初中、小学组评选出自治区10大校园文化品牌。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6日。2、校园社团文化展评。旨在促进学生社团的交流与健康发展,树立一批有影响力、有导向性、有示范作用的学生社团典型。各校只能直接向自治区组委会推荐1个社团参评(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电话:0471—6292907,邮箱:nmgxywhysds@),自治区组委会将评选出全区十佳校园社团。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6日。(二)艺术表演1、校园歌手大赛。参赛形式为独唱、重唱、组合唱。参赛歌曲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性。各学校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参加鄂尔多斯分赛区比赛,并择优参加自治区决赛。2、舞蹈大赛。舞蹈形式以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为一类,群舞为一类。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性,以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当代中小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为主题。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参加鄂尔多斯分赛区比赛,并择优参加自治区决赛。3、舞台剧大赛。作品可以是课本内容改编的课本剧,也可以是自编自导自演的话剧、音乐剧、哑剧、小品剧等校园舞台情景剧。表演作品要健康向上,立意新、主题明确、故事情节鲜明,适合青少年表演。参演人数要求5——15人,时间控制在5——10分钟内。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