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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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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docx

上传人:yixingmaoh 2019/8/26 文件大小: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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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发布单位】80802【发布文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日期】1994-08-30【生效日期】1994-10-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1994年8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凡在本省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条例》和本办法没有规定的,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第四条第四条本办法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车辆第五条第五条本省境内的单位和个人购置车辆,均须按规定到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车辆正式号牌、行驶证。第六条第六条军队、武警机动车辆不得使用地方机动车号牌;地方机动车辆不得使用军队、武警机动车号牌。第七条第七条未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需要移动的,必须申领移动证;驶离本市(行署)或本省的,必须申领临时号牌。研制、生产的新车及大修车需要试车时,须申领试车号牌。第八条第八条机动车必须接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第九条第九条用于教练的机动车必须申领教练车号牌,并须安装供教练员使用的制动器(大货车驾驶员加考的大客车除外),教练车不准载动货物和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第十条第十条机动车窗不准粘贴反光膜;驾驶室前风挡处不准悬挂、摆放和粘贴有碍驾驶视线的物体。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机动车辆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范围、式样,在车厢后端喷涂本车号牌的放大号。第十二条第十二条除摩托车、拖拉机、电瓶车外,其他机动车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拼装机动车;机动车不准改型、改装、改变颜色;拖拉机不准增加额定速度。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货运机动车主车与挂车之间须安装安全链;货运机动车挂车或轴距4米以上的货车、车身两侧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网,防护网下端距地高度、。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机动车辆拖带的挂车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领取号牌、行驶证;拖拉机拖带挂车时,主车与挂车的号牌必须一致。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拖带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时两车间车距为5至7米;在有水、泥泞的道路上,应适当延长1至4米。(二)在冰雪路上牵引车辆,应用硬连接牵引装置。(三)大型客车、铰接式客车、半挂车不准牵引车辆、拖带挂车;电瓶车不准在厂(场)区以外道路上拖带挂车。(四)装载危险品车辆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五)拖带单轴挂车时,连接装置必须牢固,主车车厢保险架(箱式货运车车厢后端)两侧顶端须安装有效的明显的制动灯、转向灯。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畜力车夜间行驶在无照明设施的道路上,应配有照明设备。第三章车辆驾驶员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穿跟达4厘米以上的高跟鞋驾驶车辆。(二)不准戴耳塞机驾驶车辆。(三)驾驶摩托车手中不准持物,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被其他人员攀扶。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地方驾驶员不准驾驶军队、武警号牌的车辆;军队、武警驾驶员不准驾驶地方号牌的车辆。第四章车辆装载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机动车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载运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和剧毒等危险品时,必须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二)客车顶部行李架上载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米,长度和宽度不准超过行李架,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并罩设网罩。(三)车辆装载的物品需遮盖时,遮盖物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如必须遮挡号牌的放大号时,遮盖物后端应喷涂明显的号牌放大号。(四)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机动车车身外部不准悬挂、捆绑物品。(五)手把式机动车车把处不准载物;侧三轮摩托车只准在边斗内载物。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机动车载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小型货车在城镇内运输时,车厢内在有安全乘座位置的情况下,可附载1至2名装卸工。(二)二轮、侧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座前不准载人。(三)机动车驾驶室不准超员乘人;客运车辆不准超过核定人数。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非机动车载物、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两车以上共载一物。(二)不准拖带车辆。(三)城镇主要街道上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上,可附带1名学龄前儿童,儿童须系缚在骑自行车人背上或坐在车上设置的座椅上,座椅设置应安全牢固。第五章车辆行驶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机动车辆驶离停车地点前应查看有无障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除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时间外,须先鸣号后起步。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城市内客运车辆除始发站外、不准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