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施工现场临电用电安全管理协议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广西省、及南宁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011)《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和义务:。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进行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安排施工现场中的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偷窃电力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且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一点制度、规定,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服务全面管理责任。。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且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乙方专职电工应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安全用电负责。,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养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检查工作,不得推诿。(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