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工程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建设需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尺度。~600MW的新建或按规划容量扩建的发电厂;超过原规划容量扩建或改建的发电厂可参照执行。,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与城镇规划和农业用地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指标的规定。,应坚持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应根据厂址土地的类别和所需数量,进行多方案的比较确定,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提出节约用地的措施,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用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电厂应积极采用有利于节约用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应根据批准的规划容量,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合理布置。分期建设时,建设用地应分期征用,近期建设用地应尽量集中,远期建设用地应预留在厂区扩建端侧。本期与后期工程因受地理条件限制或生产流程要求,确需在本期工程内预留以及前后两期工程连续扩建时,预留的后期工程场地应作为施工场地充分利用。,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生产、交通、生活设施,减少新征用地面积。(构)筑物,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充分利用地形、地貌进行合理布置。在满足安全运行、方便管理和符合防火、防爆、卫生等条件下,辅助生产和附属建筑宜按功能采用联合布置、成组布置和多层建筑;架空管线宜集中共架布置;埋地管线有条件时宜共沟布置;架空建(构)筑物下的有效空间应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辅助生产和附属建筑,应充分利用当地已有的设施,或与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建设,扩大社会化协作范围,减少发电厂组成项目。,单机25MW、总容量150MW及以下的发电厂,不宜单独设立厂前区。厂前区建筑宜合理组合,集中多层布置。、道路两侧、地下管线的地面和边角地等空地,不应专为绿化增加用地。,设计中应为综合利用创造条件,以减少灰渣场地用地。第三章厂区建设用地指标第一节3~~。~25MW机组厂区建设用地基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