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A转让方:职务:地址:市路号代理人:职务:地址:受让方:法人代表:厂长:地址:市路号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鉴于受让方愿意接受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第一条转让方将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第二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第三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天内,转让方将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第五条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第六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第七条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元,于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一次付清。第八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元。第十条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和公告后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第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于市路号签订。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发电主机设备供销合同需方:______供方:______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1.“需方”是指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2.“供方”是指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12.“电厂”是指______电厂。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第一章合同标的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