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上犹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升上犹县的整体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的规定,结合上犹县发展实际情况,特编制《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第2条本规划是指导上犹县各城镇(片区)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重要依据,编制县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依据。第3条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县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县域为上犹县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54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东山镇与黄埠镇,面积为245平方公里。第4条规划区范围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黄埠工业园区,北至东山镇行政边界,西至梅水河,包括东山镇的东门村、滨江村、南河村、茶亭村、高桥村、南塘村、城东社区、犹兴社区、和平社区、犹江社区、城南社区及黄埠镇的黄沙村、上丰村、丰岗村、南村、感坑村等,总面积约88平方公里第5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9—2030年,其中2009年—2015年近期,2016年—2020年为中期,2021年—2030年为远期。第6条文本中斜体并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