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动公民教育:国际公民教育发展的新走向
饶从满饶从满,东北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所,新华社特约分析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民教育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复兴。这种复兴不是对传统公民教育的简单复归,而主要体现为探索新型公民教育的努力。在这一努力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主动公民教育”(education for active citizenship)已成为国际公民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探讨这一国际公民教育发展趋势的基本特征,正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由被动公民观到主动公民观
关于公民身份的内涵,尽管不同的人对其具有不同的理解,但正如欧德菲尔德(Oldfield, A.)所指出的那样,有两种经典的界定模式,分别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公民观:一是个人-自由主义模式;二是公民-共和主义模式。[1]
个人-自由主义模式相当于金里卡和瑙曼(Kymlicka, W and Norman, W)所指出的“公民身份即法律地位”(citizenship-as-legal-status)的公民观,它将公民身份视为在特定政治共同体中的完整成员身份以及相应的一套法定权利和义务。[2]其主要特征是:首先,认为一个人只要满足了消极的法律规定,例如国籍、年龄等,就能够成为该政治共
同体的基本成员,并拥有与其他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强调公民权利,主张国家的作用在于
确保个人的权益,公民只要在法律范围内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就不受国家的非法干预。第三,mon good),认为公民除少数的消极义务(纳税、投票等)外,无须负担其它参与公共事务等主动的义务,公民是否愿意或有能力参与,都是公民个人的自由,无碍于其公民身份的获得。
公民-共和主义模式将公民身份视为一种“主动实践”,主张公民身份的范围和质量取决于公民在这个政治共同体中的参与作用。[3]大体相当于金里卡和瑙曼所说的“公民身份即合意行为”(citizenship-as-desirable-activity)的公民观。其主要特征有:第一,反对按照消极自由的模式来确定公民身份,强调公民必须是一个积极、自由、有责任感的主体,必须有能力参与公共领域的活动。第二,强调公共善优先于个人利益,认为公共善是任何形式的社会道德或好社会所必不可少的。第三,强调公民德行是实现公共善的必要条件,也是公民身份的重要构成要素。
不难看出,个人-自由主义所持的是一种被动公民观(passive citizenship),而公民-共和主义坚持的是主动公民观(active citizenship)。因为个人-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是公民被动获得的,并不强调公民的主动行为;而公民-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则是以公民的态度与主动性作为一个重要前提的。
众所周知,带有个人-自由主义思想背景的被动公民观是战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国际上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中占主导地位的公民观。但是,这种被动公民观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其中一个重要批评认为,有必要以责任与德性来补充或代替对公民权的消极接受,这包括经济自立、政治参与,乃至文明品质。[4]伴随这类批评,凸显义务和参与的主动公民观逐渐压倒强调消极权利的被动公民观成为主导的公民观。
构成公民观转变的现实背景复杂多样。但是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因素就是在许多国家里,公民尤其是年轻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意愿与水平持续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