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乔丹起诉“中国乔丹”品牌涉嫌侵权乔丹起诉“中国乔丹”品牌涉嫌侵权中新网2月23日电综合报道,近日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有评论指出,不难发现,这与ipad商标之争有异曲同工之处。央视主持人芮成钢率先在微博上透露了一条消息,乔丹体育甚至注册了乔丹两个孩子的中文译名,而该公司正谋求上交所上市,因涉嫌商标/姓名侵权备受争议,被指误导中国消费者。芮成钢发问:法律面前,你说谁有理? 据悉,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另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于2011年11月2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乔丹体育招股申报书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乔丹体育还称,针对耐克的airjordan品牌商标,乔丹体育称与其品牌差异度大、辨识度明显,且公司的“乔丹”系列商标在国内注册在先,耐克的“Jordan”系列商标在国内申请注册均处于驳回复审状态,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中新网证券频道)乔丹体育公司回应飞人乔丹控诉事件:未收到应诉通知新华网北京2月23日体育专电(记者卢羽晨、王镜宇、何军)针对美国前篮球巨星、“飞人”乔丹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一事,乔丹体育23日发布声明称,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我公司对此事件高度关注,但截止2月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乔丹体育声明称,“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崇尚体育精神,在诚信经营企业的同时,曾持续倾力支持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此外,乔丹体育认为,中文“乔丹”是该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也受到中国法律保护,公司将积极关注事态的发展,并将对事件进展进行说明。“飞人”迈克尔·乔丹在23日上午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当我了解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