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组织工作名词解释组织工作名词解释一、“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和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一)“定责权立规范”,加强对村干部规范化管理针对一些村班子缺乏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的问题,多方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为除了一些历史和客观原因外,对村级组织一向权责不规范,导致村干部人数不稳、素质不齐、权责不明、保障不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首先,卡定职数。1000人以下的村,干部职数一般为3人;1000―3000人的村,干部职数一般为5人;3000人以上的村不得突破7人。其次,重在选优。通过党内选、群众评、组织定等程序,对原有干部进行好中选优,做到宁缺勿滥,决不超编。第三,提倡“一人兼”。大力推行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安排原任村书记依法参加村委会主任选举,安排当选为村主任的党员为新一届村书记候选人。对安排参选而未参选,或在选举中落选的党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人选。二是因需定员:打破村人治村模式。以“一好双强”的素质要求为标准,打破村人治村的传统模式,不拘一格、不拘一地选人才,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走上村干部岗位。三是明岗定责:加大激励考评力度。为了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对村干部实行严格的明岗定责、严格的目标管理和严格的考评制度。首先,推行“双述双评”制度。即:村书记、村主任每年年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双向述职,接受乡镇党委的考评和群众代表的测评。其次,把“双评”结果与干部的使用直接挂钩。第三,实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由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具体确定村书记、村主任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初建台帐,年中搞检查,年底搞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收入、待遇挂钩。(二)全面推行结构补贴制,实现“收入有保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村干部,是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基干力量。村干部的经济收入和生活待遇问题,直接关系到干部的积极性、班子的凝聚力和岗位的吸引力。为此,市委极大关注和支持,多次研究、反复强调,尽管张家口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可用财力十分有限,但是,“再穷不能不顾农村干部,再紧不能紧了农村工作”,只有村干部队伍稳定了,农村工作活跃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欠发达”面貌。采取了“四个一点”,即:会议费压一点、接待费减一点、办公费省一点、公共设施建设费挤一点的办法,挤出经费用于村干部待遇。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推行了村书记、村主任“基础职务工资+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一是实行硬性基础工资,保证村干部基本收入。二是实行弹性绩效补贴,鼓励村干部履岗尽责。为了防止村干部“有待遇没压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在基础职务工资的基础上又设置了绩效补贴,即根据村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等次决定补贴数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每月补贴不低于50元;考核为称职和优秀的,根据当地财政状况,由县区决定补贴数量,由乡镇筹资年终发放,增补数量上不封顶,弹性掌握;考核为不称职的,不仅不补贴,而且亮黄牌。三是实行梯度奖励措施,激励村干部创业建功。为了鼓励村干部带头致富,带头发展村级经济,加大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出贡献的村书记、村主任奖励力度,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低于集体收入年增幅的10%,贡献越大,奖金越高。贡献的比率,奖次的幅度,由县区把握,由乡镇审核,奖金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