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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金融公开转让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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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安金融公开转让说明书
所属: 三板市场作者: 来源:代办转让信息披露平台时间:2015-11-16 19:46
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n An Financial Group Co., LTD(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 25 号皖江金融大厦一楼)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二○一五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一)政策变化风险
新安金融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委托贷款、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涉及领域众多。目前我国类金融业务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部分相关制度在不断完善中。对于公司及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全国性的监管政策对业务运营提供方向性意见,具体监管工作下放到各省相关监管机构实施。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对类金融公司的限制标准、融资成本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可能面临因政策变化而引发风险。
(二)信用风险
新安金融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类金融服务,上述客户存在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情况,相比于银行的大中型客户,公司的客户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尽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了贷前、贷中、贷后的融资业务流程及相关风险控制制度来规范融资业务,对融资业务严格控制放贷项目标准,实行双人调查、逐级审批、明确各级责任等风险管理措施来防范相关风险。但如果公司不能完全控制此类风险,将面临委托贷款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信贷资产不能按期收回、被担保客户违约需履行担保责任向借款人代偿等违约风险,存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各项事前、事中等管理措施:
1、事前措施:实行两次尽职调查。
公司每笔业务均采用两次尽职调查的程序,第一次业务尽职调查,由经营单位业务部门安排客户经理进行双人调查;第二次尽职调查由集团风险部指定风险经理参与各经营单位融资业务贷前调查,核实重要信息,实现风险关口前置。
2、事中措施:主要是融资业务审查、审批。
业务审查是风险管理部人员对业务部门申报的业务进行初审后出具审查报告,报有权人签署意见。审查人员经过审查发现所受理的业务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可视情况要求申报单位补充资料或采取直接退件处理。
业务审批是根据《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审批权限》规定,按照不同权限实施双签审批或者由融资业务风险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类金融业务存在“只贷不存”的特点,公司主要以股东出资、从银行贷款或以资产转让及回购的方式筹集资金,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当出现公司资金放贷的速度快于资金回笼的速度,或者其他因素导致资金回笼受阻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四)存续分立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的风险
2015 年 6 月 29 日,新安金融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存续公司新安金融、新设公司安徽新安资本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资本”)。分立前,新安金融的注册资本为 亿元;分立后,存续公司新安金融的注册资本为 19 亿元,。分立后,原新安金融持有 5 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新安资本持有,具体包括安徽新安左右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安徽新安金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安徽新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安徽南翔典当有限公司的 %股权、%股权。
分立后,新安金融及其控制企业保留的主要业务包括资产管理、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股权投资、咨询服务等,分别由新安金融、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新安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肥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安弘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展。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 年1-、、。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