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文本(2015年修改)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二〇一六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背景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 11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4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 24第八章重大工程项目用地保障 34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 36第十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8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42第十二章规划保障措施 47第十三章附则 51附图 52附表 54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探索、建立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实施评估与适时修改制度,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与海南省《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5〕20号)精神,切实做好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全县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本规划期内,既是澄迈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根据澄迈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经济总量将得到较快增长,三次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国际旅游岛初步建成,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海南省将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省。为适应澄迈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新形势下土地利用管理要求,必须通过规划调整完善,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妥善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科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进一步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引导各区域土地利用协调,解决土地利用重大问题,指导县级以下土地利用调控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用地管地体制机制,提高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土地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保障各项建设项目协调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生态功能保护特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引导作用,实现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条规划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与海南省《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5〕20号)精神,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战略,按照科学统筹、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布局优化、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规划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根据澄迈县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结合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形势,明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政策导向。——确定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尤其保障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根据未来人口增长趋势与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确定土地利用规划总体目标和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目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优化土地利用布局,进行土地用途分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则与措施。——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根据澄迈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确保澄迈县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质量有提高。——加强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土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妥善安排区域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以实现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第三条指导思想及原则指导思想以《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下达的主要规划调控指标为指导,遵循理性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紧紧抓住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和西部开发建设的机遇,以“努力把澄迈县建设成为生态现代化建设县、休闲旅游县、新型工业县、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为目标,统筹县域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确保澄迈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