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山集团木工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 青山建设集团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主体结构基坑支护
工程地点:
分包形式: 清包工。
三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
1. 基坑支护施工图所展示的环梁,冠梁,全部支撑模板安拆工作(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除外)。
2. 配合做好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配合和服务工作。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单价:
模板工程(制作、安装、拆除、清理等)以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35 元/㎡。
模板拆除后必须将模板、木方上的圆钉、钢管上的扣件全部清除,并将模板安拆时所用的其它各种材料辅助材料(钢管、扣件等)分类堆放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五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乙方必须把考勤记录在墙上公布3天,确认无误后,到项目部作备案记录。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原则上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
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年终结算时,按当年度已完工程量的 80% 结算。
六工程施工质量:
1 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任何检查、指导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七工程工期:
1 本工程施工的工期天数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
2若业主或甲方需要对工程工期顺延或提前,则工程工期应相应顺延或提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八安全生产方面:
乙方人员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事故造成经济赔偿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具体条款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九物料供应:
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要料计划,工程用的主、辅材料均全部由甲方供应。
2 工程施工中乙方所需的各类小型工具用具(不包括劳动车)均由乙方自理,该费用已包含在工日的综合单价中。
十甲乙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任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
3)负责组织召开甲乙双方定期和不定期的生产协调会。
4)负责对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生产工作上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5)提供临时设施和食堂搭伙的方便。
6)负责按协议条款拨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任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
2)乙方应组建一个完全胜任项目生产的组织机构,服从甲方的生产协调,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做到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使甲方满意,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3)根据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协议条件,认真组织学习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节点放样工作。
4)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工作负全责,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控制好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安全生产。
5)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派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生产协调会,认真编制好月、旬生产计划,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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