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霸州市教育局
2011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霸州市教育局2011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工作目标
在校青少年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我们将根据在校学生心理、生理成长的特点,结合政治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进行与在校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1、小学法制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2、初中法制教育主要进行宪法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着重进行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3、高中进行以宪法理论为基础的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同时组织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法的教育。职
成教育学校突出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三、方法与途径
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首先,各学校要按照每两周1课时的要求安排法制课,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列入考试范围,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其次,要注重将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渗透,增强学习效果。
2、深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六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每学期分别组织一次模拟法庭;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一次法制演讲比赛;一次法制教育手抄报比赛;一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一次法律知识答题活动。依此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3、各单位要重点搞好“模拟法庭”建设活动。(1)要求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市属学校、中学均要建立学校“模拟法庭”,乡各镇(区办)组织1-2所小学建立“模拟法庭”。“模拟法庭”通过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采用逼真的场景,使青少年在亲自体验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从而达到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进一步开拓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思路,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合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2)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每学期要邀请公安、司法及法制副校长对师生进行一场法制
教育报告会。
4、制定并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首先,各中小学都要聘请事业心强、工作敬业、有责任感的司法部门同志担任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同时强化法制副校长对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能。其次,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的法制副校长与学校进行研讨,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熟悉在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状况,便于他们有针对性地组织、督促和检查所在学校开展各种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
5、以“依法治校”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校园”创建活动。首先,各学校要根据《法治校园基本要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