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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森林公安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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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303250842 2015/12/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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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015年森林公安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5年上半年,我单位在县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和稳定。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单位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出警情况:
2015年上半年,我县森林公安局共接处警23起,协助林业局开展工作5次,共出动警车134次, 出动警力402人次。
二、 处理情况:
2015年上半年,我县森林公安局共受理査处各类案件18起,其中森林防火期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件6起,滥伐林木案件10起,其中3起为刑事案件,盗伐林木案件1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协助乡镇调处林权纠纷3起。
三、 其他工作
1、 开展“雷霆行动”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根据滁州市森林公安局“雷霆行动”方案要求,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2月28日,我单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雷霆行动”开展期间,我局在打击非法经营、猎捕野生动物方面取得丰硕成果。2015年1月 14日,由XX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张斌带队,对永康镇农贸市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进行检查,现场抓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嫌疑人1名,捣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摊点4个,我局及时收缴涉案物品, 将嫌疑人带至永康派出所进行询问,经在永康派出所大院清点涉案物品,共收缴野鸭26只,野兔25只,野鸭14只,斑鸠7只,水葫芦4只。
为进一步巩固“雷霆行动”战果,我单位利用春节前防火巡査空余时间,与市场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菜市场进行了检查,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达到了震慑违法犯罪的目的;开展“雷霆行动”期间,我单位共巡护清理野生动物分布区等地9次,清理整治各类市场6个,夜间巡逻期间收缴电瓶、电网7套,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通过滁州林业信息网发表宣传文章2篇。
2、 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2015年3月3日,是全国第二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我单位开展了“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活动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绿色XX”为主题, 活动当天,我单位到集贸市场散发《保护野生动植物倡议书》,向群众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向群众展示我局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收缴的猎捕工具,直观展示我局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打击力度;深入饭店宣传,向餐饮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律、
法规。
4月份,我单位在我县四个国有林场、水库周边及我县11个有林乡镇开展了以“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鸟类栖息地”为主题的“爱鸟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印制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通过宣传,群众普遍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并表示愿意从自己做起,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做贡献。
活动过后,先后有居住在我县定城镇的两位群众打来电话,称发现有需要保护和救治的野生鸟类, 我单位赶往现场后,检査后发现两只鸟类都属于鸮形目鸟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中一只未受伤,我们对其进行了放生,另一只因受伤无法放生,我们将其送到了全椒县动物园进行救护。
3、 开展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