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鑫江·玫瑰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01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7、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鑫江·玫瑰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新山联系人孙超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秦家小水社区联系电话80888779传真/邮政编码266107建设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银河路北立项审批部门青岛市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青城发改投资备[2017]4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占地面积(平方米)42565绿化面积(平方米)17000总投资(万元)447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元):一、项目由来:为改善当地居民居住环境,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鑫江·玫瑰园三期项目,建设地点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银河路北,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同时还能对提高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本项目总投资44700元,主要建设12座小高层住宅楼及相应的配套公建设施,小高层住宅楼均为11F建筑,项目东侧沿规划道路设有商业网点(编号为C1#~C3#),主要为小超市、五金、便利店等,不设餐饮、娱乐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中“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中“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定的内容,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展开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充分的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相关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相关政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序号项目符合情况1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是√否□2是否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是√否□3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是□否√4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被淘汰的建设项目是□否√、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是□否√、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是□否√、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区是□否√、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是□否√5是否符合南水北调要求是√否□6是否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造纸等高耗水、石油化工、印染及燃料、农药、热电行业是□否√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的相关规定要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三、项目工程概况:1、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名称:鑫江·玫瑰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及周边: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银河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