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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管理制度(00002).docx

上传人:业精于勤 2019/9/4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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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合作社管理制度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