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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协议范本】税收撤销权中的第三人利益保护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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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协议范本】税收撤销权中的第三人利益保护范本.doc

上传人:sssmppp 2019/9/4 文件大小: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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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Z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屮,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徳,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徳,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徳行为准则。撤销权是为保全债权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民法如此,税法亦不例外。不同的是,税收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拥有民法债权所不具备的各种优先和便利,并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代表行使。由于税收撤销权涉及对纳税人民事行为的否定,必然影响到作为交易相对人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在考虑实现税收债权、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同时,税法也必须对第三人的利益予以足够的重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虽然引入了撤销权制度,但并没有对其成立耍件和行使程序作岀明确规定。而在实践和学说中,人们要么侧重于考虑税收债权的实现,要么侧重于考虑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专门谈及第三人利益保护的论述还不曾出现。因此,本文拟为人们理解税收撤销权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一、,撤销权一般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其冃的在于平衡债权人利益与债务人处分自由以及第三人的利益。(注:参见张广兴著:《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04页。)2001年,我国《稅收征收管理法》在修订时将其引入税法,用于保全税收债权,增强税款征收的财产保障。该法第50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由于税收撤销权涉及公法和私法的交叉,而立法上直接允许公法援用私法规定的现象在我国又属首例,因此,理论界对此产生不小的争论。有学者认为,税务机关已经拥有远较纳税人更多的优越和便利,没有必要再赋予其撤销纳税人民事行为的权利。(注:参见王利明:《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也有的学者虽然肯定税收撤销权的存在,但是主张将其定性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直接通过行政程序行使。(注:参见徐孟洲、魏俊:《税务机关的代位权、撤销权及其行使》,载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编《海峡两岸经济法学术讨论会2002年论文集》,第315-316页。)这些理解上存在的分歧和差异,使得税务机关面对法律规定无所适从,从而严重影响了税收撤销权制度功效的发挥。我们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权力主要用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