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潜江市义务教育学校德育常规三十条-潜江教研网潜江市义务教育学校德育常规三十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法制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之中,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学校德育常规工作主要包括制订德育计划、建设德育队伍、开设德育课程、开展德育活动、实施德育科研、组织德育评价等六个环节。一、制定德育计划第一条德育计划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制定。学校要根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德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德育计划。德育计划包括德育工作计划、政教处工作计划、团(队)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政教处、团(队)学生会和班主任工作计划应围绕德育工作计划制定,体现整体性。德育工作应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第二条德育计划要指导思想鲜明、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格式规范、操作性强。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具体措施、活动安排等要素。计划的目标、工作措施及活动安排必须体现社会发展特点,具有时代性;必须贴近学生实际,具有生活性;必须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第三条及时调整计划。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活动及措施,要及时调整、补充,并将调整、补充情况续写在计划后面。二、建设德育队伍第四条学校应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党支部、工会、政教处(室)共青团、少先队、家长委员会等相关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德育课程教师、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学校校长要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校内外、课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和《中学德育大纲》。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在开学、期中、期末召开三次德育工作会议。第五条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学校应设立政教处(室),完善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德育工作,政教处(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德育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提出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和工作进程;协调年级组、团(队)组织、班主任、辅导员之间关系;检查记载学校日常纪律、卫生情况;组织全校性的重要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检查、考核班级德育工作;研究学校德育现状与发展趋势;检查德育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期末德育工作总结及表彰奖励工作等。第六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学校要建立班主任后备资源库,推行班主任持证上岗,建立和健全班主任选拔聘任、培养培训和考评激励机制。认真做好“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和“功勋班主任”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使班主任成为教师向往和社会尊重的职位。第七条建立校内外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认真选配品德与生活(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师,力争做到专职化。同时,聘请“五老”(老同志、老干部、老专家、老英模、老战士)有关部门的杰出人物、政法干警和优秀家长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请他们到学校参与德育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第八条成立家长委员会。学校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谋求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德育任务。学校的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国旗下讲话、大型主题教育活动等要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参加。三、开设德育课程第九条开设好品德与生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