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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19/9/5 文件大小: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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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公安部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性质任务第一条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第二条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三)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七)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二)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实现植根群众、执法公正、清正廉洁、服务人民的队伍建设目标。(三)坚持优先发展、优先保障,逐步达到警力配置科学合理、办公用房功能齐全、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经费保障足额到位的警务保障目标。第四条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综合指导。第二节设置原则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设立公安派出所。对于地域面积小、人口少、治安好的建制乡,公安机关警力紧张的,可暂不设立公安派出所,但要派驻民警为辖区群众办理相关事务。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或者变更,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第七条公安派出所的称谓,设区的市统一称为“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在县(市、旗)统一称为“XX县(市、旗)公安局XX派出所”。第三节警力配置第八条公安派出所警力原则上应当达到所属县(市、旗)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总警力的40%以上。第九条城区公安派出所每所民警不少于二十人,城镇公安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十人,乡公安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五人。第四节岗位职责第十条公安派出所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各一名,副所长若干名。公安派出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政治教导员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副所长根据分工协助所长开展工作。所长、政治教导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三年以上的公安工作经历,并经省级公安机关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合格。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社区(农村)警务、巡逻防控、治安管理、案件办理、综合内勤等工作岗位。警力较多、治安情况复杂的城区派出所,可以建立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内勤室。警力少、治安情况相对平稳的农村派出所,实行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第十二条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 (二)开展人口调查登记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实有人口情况; (三)进行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四)了解掌握辖区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基本情况; (五)协助办理各类案件; (六)物建、管理、使用治安耳目。(七)提供便民服务。第十三条巡逻防控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 (二)根据指令赴现场处理警情; (三)开展辖区治安巡逻; (四)盘问、检查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 (五)组织、指导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第十四条治安管理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检查消除治安隐患,预防违法犯罪; (二)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三)参与预防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第十五条案件办理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办理治安案件; (二)调解治安纠纷; (三)办理刑事案件。第十六条综合内勤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办理居民常住户口、暂住户口、身份证件、境外人员暂住登记; (二)负责公安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