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机关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 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对网络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第三条 内网是指使用私网 的整个B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外网是指使用公网 的整个C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安全工作委员会是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和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办公室协同负责网络安全使用管理。1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网络 IP地址和无线路由器使用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召集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会,及时传达国家互联网管理要求。第六条 保卫处负责主干网络设备的运营与维护, 负责各单位网管员登记备案和技术培训,并依据办公室下发的 IP地址登记备案表对 IP地址进行分配管理和上网行为监控。第七条 各单位办公室要指定网管员负责本单位的 IP地址分配、登记及本单位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 , 并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 下属单位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向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向安全工作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负责。第三章 内网IP地址的管理第九条 各单位要严格管理现在使用的互联网内网 IP地址,要做到内网 IP地址与MAC地址及人员一一对应;互联网内网IP地址应由各单位指定网管员负责分配 ,统一管理,并进行备案。备案表要上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发生内网 IP地址的增减应及时更改备案表, 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进行备案表的更改,内网 IP地址备案后方可使用。(见附表1)第十条 办公室分配给各单位的 VLAN地址使用及管理权在单位办公室;各单位要加强管理, 杜绝违反国家互联网管理条例的事件发生。2第十一条各单位使用无线网络设备必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及备案后方可使用;无线网络设备每月要定期更改密码,对使用无线网络人员要有备案;禁止员工私自架设无线网络设备。(见附表2)第四章 外网IP地址的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如需设立网站、邮件服务器等公网服务器,必须将服务器统一安置到主机房,并按照保卫处网管人员安排放置入指定机柜中,各单位应当保持服务器清洁、干净,对放置于机柜的服务器必须做好公司标识。第十三条 各单位使用公网 IP地址必须向办提出申请,经办同意后,由保卫处网管人员统一分配。IP地址一经分配后,单位要指定网管员负责管理,及时填好备案表,并上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IP地址不用时应当及时上报撤销。第五章 上网行为管理第十四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互联网相关规定规范员工的上网行为,对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行为必须严格禁止,一经发现将按国家互联网相关规定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禁止玩网络游戏, 禁止使用多线程下3载工具,禁止在网络上做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网络行为。管理系统将对所有网络用户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用户的上网行为日志,以备日后查询。第十六条科研测试系统如需接入大厦网络,须经保卫处审查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第十七条所有网络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