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XX广场有限公司储值卡管理暂行规定王金赞为加强储值卡从设计、制作、入库、登记、制卡写磁、销售、挂失、换卡等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彻底保证公司财务安全和保证储值卡的使用安全,本着细化分工、互相牵制、责任到人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储值卡的版面由企划部负责设计,财务信息部负责联系厂商制作。使用期限及面值储值卡自售卡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年,如是有特殊原因,经申请后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常备卡面值分别为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特殊情况可另行单独登记、写卡。储值卡登记由于储值卡具有代币功能,因此,储值卡的系统登记、写磁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监督。系统登记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人员监督。储值卡保管空白裸卡由财务核算组负责保管,系统登记写磁后的储值卡由会计组负责保管。两部门应分别建账、专人保管。领用时需领用人签字确认。下一环节发现库存储值卡数量不足时具有通知上一环节的义务。售卡返利标准售卡额度返点比例0---990%100---4999X%5000—9999X%10000—以上X%本着节约原则,返利充值时,应充入所售卡或使用已收回的废旧卡。储值卡发售储值卡发售由出纳负责审核、出纳不在岗时由核算负责审核,并做好交接工作。系统管理员应授予相应的发卡及查询权限。发售人员与顾客就所需金额、面值、数量达成一致后,从保管人员处领取相应面值卡,在微机系统进行发售工作并当场校验卡金额。收取顾客钱款后,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每个工作日结束前,出纳应检查所收款项、收据(或发票)、系统发卡明细是否一致,并检查返利充值卡记录是否正确。发票开具及顾客信息登记顾客购卡时可开具商业零售专用发票,开票人员须严格按购卡金额开具发票,严禁虚开和多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顾客使用储值卡消费时不得再重复开具发票。另根据国家规范预付卡管理意见要求:购卡1万元以上,须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并进行逐笔登记;不记名卡面面值不超过1千元,记名的卡面面值不超过5千元。储值卡的使用原则上,储值卡的使用可不限消费范围,不限消费金额,不限消费次数使用。如有特殊情况,相应部门经总经理同意后单独通知财务部,并在柜台做出储值卡限制宣传导示。收银员受理储值卡结算时,如顾客卡内余额消费完毕,须提醒和告知顾客并收回该卡,当班次下班后上交财务部核算部保管。储值卡补磁顾客所持卡消磁,可到财务部补磁。系统管理员首先在读卡器上读卡,确认是否无磁,若有磁性则告之顾客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