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提高和扩大企业知名度和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制作安装广告牌.
1、广告内容: 金百合招牌的制作与安装
2、展柜:流行前线内柱子周围四个展柜
3、广告地点: 彩虹路段
4、流行前线
3、安装时间:2010年9月5日前完工
第二条:广告牌的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广告牌工程总造价:(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2、展柜总金额:8500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工程未开工前先预付5000千元订金,其余部分待工程完成后三天内付清全部余款
第三条:广告牌的验收和维护
1、广告采用甲方确认   样稿(附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2、实际效果可达到效果图的80%
3、 画面设计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进行广告制作。
4、验收标准:以正常led所能达到的效果为标准。
5、此广告牌全部免费维修1年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到场材料的检查与核对
2、甲方负责霓虹灯招牌所使用的电源线拉至招牌周围5m以内
3、广告牌的工商、税务、报建等行政问题由甲方负责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施工人员的一切工伤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赔偿责任
乙方没按时完成工程,%
工程完成后三天内甲方未全部付清工程款,每天加收总工程款的1%
第六条:纠纷解决办法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成立,第一笔预付款收到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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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