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女命桃花
△桃花一事大祗须特别留意者。
原有桃花者,须注意大运,流年与桃花之地支成三合,或者与桃花这一柱干支两合。
原无桃花者,须注意桃花运中之干支,若有与四柱中干支双合或双冲之岁运。
流年中之桃花,只须注意“临官桃花”“正官桃花”“七杀桃花”。
①临官桃花:壬子、丙午、辛酉、乙卯四个流年,而其地支恰为十二支之桃花者,其力量不可忽视,如果正值二十七岁以前尚可论为婚姻之事。如果在三十岁以后,遇之八字略有不隐者,恒常皆作凶论。
②正官桃花流年:如“甲子”日主见“辛酉”流年,“辛”为“甲”之正官,“酉”为“子”之桃花,即是“正官桃花”流年,如果在相当结婚年龄可做吉论。
③七杀桃花流年:如“丁亥”日主见“壬子”流年,子为桃花又为七杀,七杀桃花是论凶。
△女命外遇:(男命)
《玉井奥诀》:“妻遇比肩旺压,非是良人,财因沐浴强争、难辞淫浊。”
意指:妻干或隐或显,而切切遇比肩相近相亲,其位被占夺,又或比肩乘旺,其妻必与外人私通。
另一定理:“男命正财(妻)不合入日柱,而与日主以外之干支相合,其妻恐有外遇。”
丁未日八专,书云:“八专为淫欲之煞,日上犯者有不正之妻。”
例:乾庚午 X未壬申乙X
日主壬水,生于六月虽弱,幸得年干庚印得禄于申,得印劫生扶而转旺,地支带财库,时干透乙木泄水生财,喜财而财有源生。好八字也。二十六岁至五十岁行二十五年财运,大富翁,五十一岁起转劫财地,大凶。八字正财逢合,但不合日主,妻因外遇而导致离婚。。
坤(上造之妻) 壬申壬子癸亥己未
八字全局水厚,无干土,时干己土为混土,亥未合木,泄水为用,属“润下假格”虽有己土微损,命格还是很高,此格最忌燥土运,易破家、破产,或亡命之危,三十七岁至四十一岁交戊运干土,克旺神破格。一九七零年搭上江湖混蛋,知其为恶徒,欲分手而不能几乎送命。一九七一年与其夫离婚,现己再婚,生活富裕,其八字满盘金水,又带“红艳”,水代表“色”,水多又合,女命之大忌。
八专,淫欲之煞,女命大忌。
坤乙卯癸巳乙卯丙辰
丙辛合而不化,印为取财破印,丙辛之合,日主向从而不向官,易因奸而得禄,不轨于正。月柱乙卯,淫欲之煞,丙火见卯沐浴为咸池桃花煞,木火交互为滚滚桃花也,男命尚可,女命大忌,行运又不佳,一路比劫花钱破财,戊午合官坐劫、庚申、辛酉、壬戌等才是佳运。
坤:戊子庚申辛巳丁酉
身旺劫重,一片比劫争官,时有色情之烦恼,夫家薄(全局无财引动官杀)桃花合日。
丁亥己酉辛丑己亥
女命偏印过多,命硬婚姻宜迟,早婚非离则克,身旺印强,早刑夫主也,配偶硬配为宜,平心多感情之灾,杀轻身旺,夫缘薄。二十一岁丁未年与日柱天克地冲结婚,二十四岁庚戌年刑丑夫宫,大运在伤官地,中途比离,三十一岁七杀当权,支合红艳夫宫,嫁人做继室。
乙未壬午乙丑 XX
喜金水,月令食神坐红艳,桃花,局成干柴烈火,多情好色,正偏财多见外缘佳,唯正印被伤则印不正,不足以压制桃花煞,责任尽失,申运结婚,酉运合丑化为官,外遇之征,三十二岁丙寅,三十三岁丁卯,逆运丙戌丁亥、戊子诸运皆克合壬水,日暮途穷,可能有落风尘之虞,丙戌运后,寅午戌合为伤官,丙火透出,伤官旺极,尚有夫子。
△女命多合为忌(如多合,若有正官则为正室,无官则为妾),又忌财过旺(财旺暗生官,出墙之征),印绶重,(与子息无缘,刑克),忌多会合官。
壬辰丁未乙丑癸未
财旺身弱,不见官星,无官杀混,无桃花、红艳,但财旺暗生官,出墙之征,十八岁己酉年值桃花,恋爱结婚,数年后私生活不检很滥。
辛卯丙申丁酉乙巳
局无明官,地支巳酉,申卯皆合,天干丙辛合,书云:“有官带合,则为正,无官多合则是偏,多合到处,多是意中人”。用印生身,然乙木草枯,秋木自顾不暇乏力助丁,出身差,少年运又差,下海做酒女后作人偏房。
辛未壬辰甲辰甲戌
财多身弱,地支四库,年上正官辛金被壬水泄化等于无官,嫁人做偏室。(财旺暗生官,多滞之征。)
癸未戊午乙卯甲申
地支午未,申卯作合,干戊癸合,八字多合,有正官嫁人做正室,奈何始终不安于室,中途仳离,现过同居生活。
己丑辛未丙午戊子
伤官重,时支子水正官逢冲,戊土盖头克合而去,等于无官。月干辛金财星贪合,日元不去助官,格成贪财忘官,妾命。
甲子丙子乙卯壬午
遍地桃花,刑冲齐来,满局食伤,壬水正印虽透,天干甲木泄水复生火,干柴烈火龉事多,多次婚姻之象。
庚寅戊寅己卯戊辰
女命正官(甲)能合日主,则容易自由慈爱而结婚,不必媒人。
△女命从杀格必配名家,旺夫益子,为夫操心。
△女命财旺身弱,财旺自生官,帮夫命,但欠夫债,宜晚婚,早婚则得夫荫。
△职业妇女看法:凡女命日支所以查夫荫之有无,苟若日支非喜神,即不得夫荫,则难以在家养尊处优,须出外工作。
癸巳辛酉癸未乙卯
日支未土为夫宫,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