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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文件
经函字【2010】第6号
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函授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教材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阐述课程内容的教学用书,是学生获取知识和能力的主要工具,是教师进行课堂讲授的主要依据,是构成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为了做好我院函授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据《烟台大学教材订购发放管理规定》、《烟台大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和《烟台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内容
1、要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函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本专业发展方向、趋势,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十五”国家规划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
2、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材,原则上选用以上范围内的教材,如果不选用,且符合函授教学实际情况的,应由经管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3、为保证教学质量,要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选用教材,主干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并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二)教材的选用原则:选用的教材要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并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同我院培养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在选用教材时要通盘考虑,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使各门课程选用的教材构成最优化的教材序列,能给学生最优化的知识结构。
(三)教材选用的审定程序
1、选用教材应由课程主讲教师或首席任课教师进行初选,并提供不少于两种教材的样书。学科负责人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对不同版本的同一种教材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然后提出选用某种(版本)教材的意见(包括备用教材的版本),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2、选用教材的时间,一般每学期一次,春季学期上课用教材的选订时间为上年11月份,秋季学期为当年的5月份,由函授教学秘书具体组织教师按规定时间完成征订选用工作,经院主管领导签字报教材科。
3、自编教材的选用:自编教材的教师,经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依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和本校函授教学的实际情况,作出可否使用的最终决定。
二、教材的征订
(一)函授学生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