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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财政专户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9/9/12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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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财政专户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陆市社会保险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第一条财政专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缴存、拨付业务,依法管理专户内的基金;通过对财政专户内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督促检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按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向人社局和经办机构对账及通报并向政府反映和报告财政专户内各项社会保险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储银行及余额。第一-条用于存储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9]117号)规定设立,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在保证资金安全、方便群众、便于提高管理层次的前提下,也可以由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其他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作为财政专户的开户银行。第三条我市的社会保险棊金由财政局归并清理后,在财政局和人社局共同确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存款类金融机构分别开设一个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第四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只在设立的财政专户内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其他资金不能再使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缴存和拨付,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按基金种类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或调剂使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第五条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如下:(一) 接收缴存或划入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二) 接收社会保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购买国债兑付的本息收入;(三) 接收各级财政补贴收入;(四) 根据人社局审核的经办机构用款计划,拨付社会保险基金;(五) 根据人社局确认的市就业局用款计划,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六) 支付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资金,并加强债券管理;(七) 接收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八) 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九) 办理与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有关的其他业务。第六条社会保险基金的缴存、拨付和结余管理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疋执行。地税局或财政所每月25日前将征集的社会保险基金缴存财政专户后,财政局应于当日登记入账。每月终了前,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时通知税务机关或财政所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缴存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执行的,财政局应委托各开户银行或国库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部划入财政专户。财政局应根据社会保险棊金收支计划,并结合缴存财政专户情况,对经人社局批准的经办机构用款中请审核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不得延误。具体时间分险种确定。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险基金未经人社局提出用款、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申请,…律不得随意动用。第七条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除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第八条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存款利率计息:活期存款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照不低于存入日的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财政专户,经办机构支出户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