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节员工聘用一、 员工聘用的基本原则1、 我矿用工的基本制度为聘用制,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2、 我矿招聘•各级各工种员工以技能为基本原则,重点考查其品徳、学识、经验、体格能否适合本我矿工作。二、 员工聘用的基本条件1、 拥护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自觉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无任何劣迹、疾病。2、 能自觉适应和邦集团企业文化和管理体制。3、 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4、 机动维修、电气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具备高中或屮专以上学历(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件),男性年龄45岁以下,女性年龄40岁以下,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中、高级职称、条件适当放宽)。5、 井下采煤工、掘进工、运输、维修等人员,具备一定文化,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符合我矿基本条件。6、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聘用:A、 被剥夺政治权力尚未复权者;B、 被审判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者;C、 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D、 ******者;E、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疾病者;F、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G、 品性恶劣,被公私等机关、企业开除者;H、 体格检查,经本我矿认定不合格者;I、 未满十八岁者。三、员工的录用:1、 应聘者应有求职申请、申请内容含:个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技术职称证材料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2、 我矿人事主管部门对面试合格者,按其所聘岗位再视情况做有效的背景调查。3、 我矿人事主管部门核定录用后,视其员工状况确定应聘者到指定医疗单位经体格检查合格后录用,录用人员应按人事主管部门确定时间报到,无故不在期限内办理,取消录用资格。4、 应聘者报到之日起有3〜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我矿人事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我矿基本制度、安全、标准、程序、规章、纪律、安全培训和岗位职责、技能培训(在原岗位工作已满六个月者免除试用期)。5、 试用期满,市员工提出申请,填写转正申请表,所在部门对其试用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审批后正式录用,不合格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至6个月。6、 试用期无法胜任工作,品行不良,违反我矿有关规定,我矿随时解聘该员工。第二节员工考勤一、 本我矿员工必须自觉按我矿《基本工作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执行我矿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及交接班时间。二、 各部门的考勤必须实事求是,按实逐日记录。考勤表应市部门负责人签字,于当月二十六日上报我矿人事主管部门。三、 各矿井必须实行入井牌管理制度,并以此作为考勤依据。四、 员工迟到、早退定义为:上班(交接班)时间不到岗者为迟到,迟到在3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扣款30元,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下班时间(交接班未完成)前离岗者为早退,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扌II款30元,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五、 员工旷工定义为: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假满未经续假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减本人三天的月平均工资额,连续旷工三天者我矿将予以除名,一年累计旷工十五天者予以除名。六、 员工所在的队(组)、部门必须严肃考勤纪律,查证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务必于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