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借贷抵押合同(最新)————————————————————————————————作者:————————————————————————————————日期: 合同编号:借贷抵押合同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合同种类:民间借贷合同特别提示:本合同涉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请仔细审阅后签署。本合同签约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照执行。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种类:个人借贷。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保证不用于非法活动。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第四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实际放款日和还贷日以借款收据注明的日期为准,利息从实际放款日起计算。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借款利息:月利率为百分之(%),年利率为百分之(%)。若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天按借款额的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在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逾期利息双倍计算,即每天逾期利息为万分之十。第六条付息还款方式:采用按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共分期付息,每期利息元。第1期付息日为年月日,第2期付息日为年月日,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年月日)付清本金。第七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期限在3个月以内,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需额外再支付1个月利息;如实际用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需额外再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除按实际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作为贷款人的补偿。第八条借款人承诺:保证按期及时偿还借款利息和本金,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最迟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第九条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保证在取得抵押物他项权证当天向借款人发放约定的借款。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若因生计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30天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情况,贷款人有权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即视借款人根本违反合同,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使上述权利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1、借款人将本金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其它承诺;2、借款人、抵押人在任意一期付息、还本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付清该期应偿还之借款本息;3、借款人、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其债务共有人不承担债务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损害贷款人利益的。抵押条款第十一条为确保上述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产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青岛市区路号单元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合法房产(产权证号:__________)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