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杭埠镇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4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14年度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现依据《舒城县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对我镇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评,自评得108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工作情况(自评得22分)
1、镇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重新调整成立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组镇长办公会议上专门听取了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汇报。同时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镇成立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领导组,乡镇领导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应对和处理。
2、镇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2014年度杭埠镇政府目标考核当中来,建立了相关的考核机制,对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奖惩分明。同时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后,又积极部署,制定相关制度,和各村也签订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
3、杭埠镇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和关心,加大了工作的经费投入,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经费达1万余元,镇监管办有场所,有电脑、桌椅、档案柜等设施,悬挂标牌和图版,有工作资料、图片齐全,并规范装订成册。
4、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了杭埠镇2014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措施落实情况(自评得16分)
1、坚持食品安全办公室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组会议,分管领导参加镇召开的信息员培训会议和工作布置。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协管员、信息员落实到位,积极发挥作用,使得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3、积极整理好相关软件资料,并装订成册。
三、宣传教育情况(自评得12分)
1、认真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镇政府在各村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技能的培训,同时加大食品药品宣传力度,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200余份,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10幅。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为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深入民心,杭埠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有关食品
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宣传活动中,发放《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300余份。
    四、食品安全环节监管情况。(自评得16分)
1、积极组织镇农技站等相关职能单位开展农药、兽医、饲料、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并制定相关的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同时积极开展农业技术的推广活动,深入养殖现场检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
2、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推行和完善农村食品“两网”建设,全面构筑镇、村级监管网络,逐步形成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