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关于《电(扶)梯设备买卖合同》的法律意见书致:重庆中亿置地有限公司贵公司发送的《电(扶)梯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电子文本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收悉。基于对有关事实的初步了解,以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律师对《合同》的逻辑结构和条款内容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查,现从法律角度谨提供如下建议和意见:一、建议将“”中的“直接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调整为“直接付至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账号”二“”语序不通,表述不清,建议修改为:“分批发货、分批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提货日前15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65%(第三期款),(大写):壹佰巻拾陆万陆仟畚佰圆整,乙方收到该款项后按期予以发货。”三“”表述不清,是分批到货分批支付,%,货物全到后再付10%。建议进一步明确,避免发生纠纷。四“”同样表述不明,建议进一步明确,避免发生纠纷。同时,未具体明确5%的金额,(大写):壹拾万零伍仟壹佰圆整。五、建议在“”中明确运费的承担者是谁。六、 建议在“”末尾添加:“每批货在起运前,如甲方要求延后交货的,应在起运前—天提出,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七、 建议将“4、货物的验收”中的“甲方如对产品与合同附件“主要部件清单”不符,或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如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有异议可在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调整为:“甲方如对产品与合同附件“主要部件清单”不符,或对产品的明显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如对产品的隐蔽外表质量或内在质量有异议可在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八、 建议将“”改为:“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本身存在任何缺陷或质量问题,甲方可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根据质保约定或法律规定对此缺陷或质量问题进行纠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对缺陷部分进行检测并向甲方出具书面答复。如该缺陷或质量问题被证实为制造或运输原因引起,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免费修理或更换部件。被调换下来部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如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则应按本合同&2承担违约责任”九、 建议在“6、技术资料”内容末尾加入:“备注: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保证设备布置图的合法性、合理性。甲方的签收仅代表收到乙方提供的图纸,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要求免除其设备布置图不合法、不合理而应承担违约责任十、建议将“7、不可抗力”中的“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