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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yunde113 2014/2/1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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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旧石器时代早期中国猿人(云南元谋猿人,陕西蓝田猿人,北京猿人)
旧石器时代中期早期智人阶段(广东马坝人、湖北长阳人、山西丁村人、陕西大荔人)
旧石器时代晚期晚期智人阶段(北京山顶洞人、广西柳江人、河套人)
中国猿人化石及其旧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存的发现,表明我国是人类的发源地之一,我们的祖先自古以来就生活在祖国的土地上,驳斥了中国人种西来说的谬论,并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的伟大真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中国新石器文化
从距今约1万年左右的时间开始,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新石器时代。磨制石器的使用,陶器制造的开始,农业的出现,居民村落的普及,氏族制度的形成等,是这个时代区别于旧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新石器时代延续了五六千年左右的时间,到距今4000年左右结束。这是人类学和历史研究上所谓的“野蛮时代”,是人类由蒙昧走向文明的过渡阶段。
在我国境内,迄今共发现新石器时代文化遗迹7000多处,正式发掘的有1000多处,主要的文化遗迹遍布于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东南地区、西南地区、北方地区等几个大的区域。各个地区的文化遗存各有特点,为了比较准确地表现各个地区文化的历史面貌,我国考古学把较为重要并且延续时间比较长、覆盖面比较广的定名为某种文化,在文化以下,又分为若干类型。
按照时间顺序,新石器时代可以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大体说来,早期在距今10000~7000年之间;中期在距今 7000~5000年之间;晚期在距今5000~4000年之间。
新石器时代早期
(距今10000-7000年)
新石器时代中期
(距今7000-5000年)
新石器时代晚期
(距今5000-4000年)
黄河流域
裴李岗文化、
老官台文化
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
磁山文化
龙山文化、马家窑文化、
齐家文化、石峡文化
长江流域
彭头山文化
河姆渡文化
良渚文化、大溪文化、
屈家岭文化
其他地区
兴隆洼文化(内蒙古)
红山文化(内蒙古)
二、夏商周时期
、西周的制度和社会结构

(1)专制王权进一步加强。商王自称“余一人”、“一人”,享有绝对权力。在王位传授上,盘庚迁殷后,废“兄终弟及”,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周王自称“天子”,“天之元子”,奉天命而统治下民,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2)商代各级官职已比较完善,商王以下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是师尹或家宰。周王以下有三公—太师、太保、太傅,辅佐天子,总理天下。三公以下设六卿,六卿分“三左”、“三右”。各级官吏都由贵族担任,世代相袭,作为傣禄的分封的采邑,也是世代享用,这叫做“世卿世禄”。
(3)军队、刑法和监狱。
夏朝刑法称为“禹刑”,其著名的监狱是“夏台”或称“钧台”。
商代以“三师”为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商代刑罚残酷且名目繁多,更有炮烙、脯、醢等刑。其监狱名为“羗里”或“圜土”。
周朝军队有三:“周六师”或称“西六师”,即宗周六师,驻扎镐京宿卫宗周;“东八师”,即成周八师,驻扎于东都雒邑,东镇广域,西卫宗周,南威淮夷,北扼幽燕;“殷六师”,驻朝歌以镇商朝遗民。西周刑法严苛,有墨、劓、刖、宫、大辟五刑,此外尚有鞭刑和流放刑,刑罚适用原则是“刑不上大夫”。
(4)宗教职能的加强。巫(总掌祭祀之职)、祝(掌祝告)、宗(祭祀之官)、卜(占卜之官)、史。
以“君权神授”观念而言,起于夏、盛于商、衰落于周。此为理解三朝更替的重要线索之一。

(1)土地所有制:周天子名义上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天子“授民授疆士”分封诸侯,诸侯亦如此分封卿大夫,以至于士。土地世袭,而且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不准随意买卖或转让。这种土地占有制是奴隶制国家土地所有制。
(2)田地的形式:据《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故井田应为整齐划一、大小相连的方块田地,田块之间有纵横交错的大小沟渠和道路,每一方田为一百亩,称为一田,纵横相连的九田合称一井。井田分为公田和私田。在井田制下,劳动者要无偿为周王提供耕作。
(3)经营方式(剥削方式):井田制下劳动产品的分配方式可以概括为“国”内用“彻”,“野”内用“助”。“国”即王都和诸侯国的近郊,“彻”即抽取十分之一的田为公田,公田(也叫“藉田”)上的收获物交给国家,“野”即远郊,“助”是“借”的意思,即借民力而耕公田。
《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周人的“彻法”即前述井田制下无偿耕种十分之一“公田”的作法。所谓“彻”或是“藉田”之“藉”,都有借民力耕种之意。西周晚期藉田制日渐废驰,“无田甫田,维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