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户外广告租赁发布合同甲方:佛山市顺德区旭阳科教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东乐路新一城购物广场03层01A号乙方:广东顺德佛赛特广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桂中路明日广场1802H室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顺德区大良南国路/容桂/三乐路(北滘、乐从区域)/105国道候车亭及大良清晖路/容奇大桥旁LED广告屏发布广告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一、户外广告租赁发布概况(一)广告形式:候车亭1、广告内容:金宝贝企业形象及相关业务宣传2、广告灯箱结构:钢结构制作,内藏飞利浦日光灯3、广告发布地点、规格:项目镇街规格[双面]单价数量投放周期小计发布费大良南国路矩位:×,500元容桂街道矩位:×,000元1275元/块/月[风暴价格]20块2个月51,000元换画费大良南国路矩位:×:×,240元合计(一)元4、免发布费项目:镇街区域规格[双面]换画费数量投放周期小计三乐路(北滘/乐从)105国道候车亭横幅:宽12m×-1:×-2:×(二)29520元5、亮灯时间:每天亮灯时间4小时夏季(4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亮灯时间19︰00—23︰00冬季(10月1日至3月31日)每天亮灯时间18︰00—22︰00(二)广告形式:LED显示屏1、广告内容:金宝贝企业形象及相关业务宣传2、广告发布地点、规格:×高7m10秒/次180次/天[循环播放]3个月33830元8︰00-至22︰×︰30至8︰00合计(三)64260元二、框架合作约定1、以上户外广告租赁发布为合作框架,每项投放的具体点位及对应的发布时间待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以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的投放确认表为准。2、以上户外广告租赁发布合作内容及价格为合作捆绑套餐内容及套餐优惠价,甲方不得任意删减,在约定时间段内未能全部投放,其责任自负,乙方不退还相关款项。3、三乐路/105国道双层候车亭广告投放,为附赠项目,不收取发布费,只收取换画费,乙方有权随时发布其他客户广告,但可总体上确保甲方广告发布时长[按单座计,累计为60个月],即:均摊后,平均每座发布3个月。4、以上户外广告租赁发布合作内容,甲方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投放完毕(大良南国路候车亭投放除外)。三、广告发布内容1、以甲方提供的样稿为准,且必须符合户外广告投放要求,但最终须经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等政府部门批准。2、对于甲方提供的样稿,乙方有权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广告样稿,乙方可以书面要求甲方修改,在甲方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四、广告费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额为:¥3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