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时用地(含矿山用地和重点项目用地)审批服务指南简版发布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临时用地(含矿山用地和重点项目用地)审批服务指南简版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临时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拟临时使用空闲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事项概况(一)受理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二)决定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五)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六)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七)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审批结果:出具《临时用地批复》。(十)结果送达:批复印发之日起1日内送达,现场领取。(十一)咨询电话:023-********,023-********。(十二)投诉电话:023-********,023-********。三、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第五十七条。2、《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1999〕53号)第三十五条。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8〕231号。四、申请条件(一)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依法审批用地的工程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施工道路和其他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过程中弃土弃渣用地、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二)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所需使用的土地。(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四)临时性的取土、取石用地。(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临时用地。五、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六、申请材料目录1、临时用地申请书 原件1份;2、勘界报告及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 原件1份;3、土地利用规划图 原件1份;4、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原件1份;5、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需提交规划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城市规划区外的临时用地,应当经当地镇街同意,临时用地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业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原件1份;6、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 原件1份;7、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复印件1份;8、其他规定的材料。七、办理基本流程窗口受理—分局审查—区政府审批。八、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区政府大楼后面)。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九、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23-********,023-********投诉网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方式:重庆市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机”查阅。网络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