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萍乡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根据萍乡高专校内津贴分配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优秀教师” 每学年评选一次。第三条 “优秀教师”的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 评选对象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从外单位调入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满一年以上)的做出突出成绩的在编教师,并符合第五条所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第五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风严谨,功底扎实,在教学上勇于探索,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生爱戴。:本学年度获得学校教学标兵或学校教学名师或在校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届期内者。4. 课堂教学效果优秀,学生、专家、同行对其教学质量评估本学年度为 90 分以上。,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成效较好。本学年度获得《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奖励达 500 元以上。、科研工作,较高质量完成教研、科研任务。上年度获得校科研成果奖五等奖及以上奖励。第三章 评选办法和程序第六条 “优秀教师”,填写《萍乡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申报表》,报系(部)初审,系(部)确定推荐人选后报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系(部)推荐人选名额为系(部)教师数(含机关到系、部任课教师)的5%。(部)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闱人选,并在校园网等处公布入闱人选情况。3. 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校教师对各系(部)入闱人选进行师德师风民主测评,同时组织各系(部)入闱人选所任课班级学生对其进行师德师风民主测评,组织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成员对入闱人选进行师德师风民主测评;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情况,把对教师的积极评价和消极评价纳入师德师风考核。4. 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闱人选进行课堂教学考评、教学成果考评和科研成果考评,计算考评分,加上师德师风得分,算出入闱人选总分。赋分情况如下:师德师风占 30 分,课堂教学占 30 分,学科(专业)建设占 20 分,科研工作占 20 分。,在入闱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考评总分必须在 85 分以上。正式候选人如超过 10 人,则取前十名。6、评选计分按《萍乡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执行。 “优秀教师”候选人的业绩及得分情况在全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后报校党委会审定。:6 月初各系(部)组织申报;6 月中旬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在校园网等处公布入闱人选情况;6 月中旬至下旬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闱人选进行考核,确定候选人;校党委会审定;表彰。第四章 组织领导第七条 组织领导成立萍乡高专“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组 长:尹继国 颜剑彬副组长:谢晓国 郭 伟成 员:邱建丁 潘运华 彭检明 田常红 刘卫林陈永秀 陈永国 黎雪源 易逢荣 马春玲吴春晓 各系(部、中心)主任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