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汽配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P-05-13
版本号
A
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制定
单位
质检部
发行日期
页次
1/2
: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达到正确地识别产品和原材料及其检验状态,确保只有合格的原材料和产品才能进入下个工序和出公司,并在反馈时能顺利地追查到各阶段的作业记录。
:产品各阶段的生产和检验标识与追溯作业。
: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成品、半成品及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仓库负责仓库物料的标识。
质检部负责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状态的标识。
:无
:
产品及其检验状态的识别
进料之产品识别:
,依照供应商在产品上的包装标识来识别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如供应商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须由仓库人员在物料上加标签注明。标签上应填写供应商名称、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日期等内容。同时仓管员应在物料上挂/贴“待检”标牌,并通知检验人员对物料进行检验。
(包括退料),则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作为入库的凭证,入库后不作标识则属于合格品。如不合格,则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作为退货的凭证,同时挂/贴“不合格”标牌。
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识别:
生产过程中产品以一批为单位,通过《质量记录表》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加以识别。生产中的物料必须维持相应的标识以便识别。
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经检验合格则流入下一工序,不合格品应挂/贴“不合格”标签标明。
成品的识别:
“待检”标牌,经质检人员检验,并写出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检验人员贴上“合格”标志,标志上要注明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人员标识。
经检验合格的成品, 如需待顾客验收, 应在成品堆放处标有“待顾客抽检”标志;经顾客验收合格后,再贴上“合格”标志。
经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在其堆放处应标有“待返工”、“待处理”或“不合格”标志。
修订编号
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制定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