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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三江乡深化医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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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三江乡深化医药.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 2019/9/18 文件大小:1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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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文件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医改办字〔2013〕1号关于印发《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乡卫生院、各村委会、村卫生所(室),乡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0月20日抄报:自治县医改办三江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暂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1〕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桂卫农卫〔2012〕8号)和桂林市医改办、桂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桂林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医改办发字〔2013〕14号)《关于印发恭城瑶族自治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恭医改办字〔2013〕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乡农村卫生服务网络,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的意义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工作格局,促进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协调发展;通过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全面提高村医素质,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增强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二、基本原则遵循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原则;坚持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监督指导功能的原则;实行购买服务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和谐推进的原则。三、目标任务2013年底前,全乡10个行政村全部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报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村级医疗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基本内容建立由乡镇卫生院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体制,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一)实行乡村医生“三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配置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有2名以上村医的原则上要有1名女乡村医生,由乡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选任在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选任基本程序为:公布任职基本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审核确认、考核测评;公示结果;确定签约乡村医生名单;报乡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签订服务协议。乡村医生任职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卫生工作;本县户口,身体健康;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但专业技术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以上。。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报酬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原则,乡镇卫生院可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质量等考核内容确定乡村医生补助。县卫生局根据《广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和《广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桂卫农卫〔2011〕52号),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和乡村医生补助办法,由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服务协议续签的主要依据。。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政策条件的村医也可自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3年12月31日前)。乡村医生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参加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金。(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做到“四有”。。村卫生室要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告等登记册。门诊首诊及复诊必须登记在册,项目规范齐全,内容要真实,登记要及时,地址要详细,不能有缺项。。诊治病人开具合格处方,处方按就诊日期顺序连号使用。处方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提供,由村卫生室保管,保存不少于3年。。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药品目录及价格上墙公示,统一使用自治区印制的村卫生室诊疗收费发票。乡村医生收费发票由卫生院发放和管理,按就诊日期顺序连号使用,实行先缴后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