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盘锦市旅行社经营管理、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目标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行业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建立旅游诚信体系,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辽宁省旅行社服务质量检查暂行标准》和《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是盘锦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经营、管理、质量、信誉实行量化考核的依据,凡在盘锦市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旅行社,均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采取工作跟踪、年终检查和年检报告书相结合的方式,对旅行社进行综合动态管理。第四条 《盘锦市旅行社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及信誉等级目标考核综合评比办法》(以下简称《评比办法》),共分十一个部分,57 项内容,满分 760 分,其中一是企业规模,4 项内容;二是经营业绩,5 项内容;三是综合管理,11 项内容;四是品牌建设及形象管理,2 项内容;五是服务质量管理,16 项内容;六是安全管理,3 项内容;七是旅游投诉,2 项内容;八是文件管理,3 项内容;九是旅游宣传及服务礼仪,2 项内容;十是公共关系,5 项内容;十一是表彰奖励情况,4 项内容。第五条 盘锦市旅游局成立盘锦市旅行社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对旅行社经营管理、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目标管理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沙 影 市旅游局局长副组长:任淑珍 市旅游局副局长张 岩 市旅游局副局长柏 岩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成 员:刘秋梅 市旅游管理科科长邵基斌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孙众志 市旅游局规划科科长毕志明 市旅游局国际促销与联络科科长尹福宏 市旅游局宣传促销科科长于秋梅 市旅游局综合教育科科长王立伟 市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尹 航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陈晓宏 市旅游局管理科科员刘梦然 市旅游局管理科科员刘 慧 市旅游局管理科科员韩 兵 市旅游局管理科科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管理科),办公室主任刘秋梅,副主任尹航。第六条 工作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办法》各个分项考核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报工作小组审定后组织修订。第七条 工作程序:工作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办